第234封書信 Letter 234
第二三四封信
第二三四封信
第二三四封信 [1]
致同一人,回答另一個問題。
你所敬拜的是你所知道的,還是你所不知道的?如果我回答說,我敬拜我所知道的,他們立刻反駁說,你所敬拜之物的本質是什麼?然後,如果我承認我對其本質一無所知,他們又轉過來對我說,那麼你敬拜的是你不知道的東西。我回答說,「知道」這個詞有很多含義。我們說我們知道神的偉大、祂的能力、祂的智慧、祂的良善、祂對我們的護理,以及祂審判的公義;但不是祂的本質。因此,這個問題只是為了爭論而提出。因為否認自己知道本質的人,並不是承認自己對神一無所知,因為我們對神的觀念是從我所列舉的所有屬性中歸納出來的。但是,他說,神是單純的,你所認為祂的任何可知屬性都是祂的本質。然而,這個詭辯所包含的荒謬之處不計其數。當所有這些崇高的屬性都被列舉出來時,它們都是同一本質的不同名稱嗎?祂的威嚴與祂的慈愛,祂的公義與祂的創造能力,祂的護理與祂的預知,以及祂的賞善罰惡,祂的威嚴與祂的護理,這些之間有相同的相互作用力嗎?我們提及其中任何一個時,是否就宣告了祂的本質?如果他們說是,就不要問我們是否知道神的本質,而要問我們是否知道神是可畏的、公義的、或慈悲的。這些我們承認我們知道。如果他們說本質是某種不同的東西,就不要在單純性上指責我們。因為他們自己也承認本質與所列舉的每一個屬性之間存在區別。神的作為是多樣的,而本質是單純的,但我們說我們從神的作為中認識我們的神,卻不試圖接近祂的本質。祂的作為臨到我們,但祂的本質仍然超出我們的理解範圍。
• 但是,有人反駁說,如果你對祂的本質一無所知,那麼你對祂本身也一無所知。反駁說,如果你說你知道祂的本質,那麼你對祂本身也一無所知。一個被瘋狗咬過的人,在盤子裡看到一隻狗,他所看到的其實並不比健康的人多;他值得同情,因為他以為自己看到了他沒有看到的東西。所以,不要因為他的宣告而讚美他,而要因為他的瘋狂而同情他。當他們說,如果你對神的本質一無所知,你所敬拜的就是你不知道的東西時,要認出這是嘲諷者的聲音。我確實知道祂存在;至於祂的本質是什麼,我認為是超越理智的。那麼我如何得救呢?藉著信心。知道神存在就足夠了,而無需知道祂是什麼;並且「祂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人。」 [2] 因此,對神聖本質的認識包含對祂不可理解性的領悟,我們敬拜的對象不是我們理解其本質的,而是我們理解其本質存在的。
• 以下反問也可以向他們提出: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。」 [3] 獨生子將父的什麼表明出來了?祂的本質還是祂的能力?如果是祂的能力,那麼我們所知道的就只有祂向我們表明的那麼多。如果是祂的本質,請告訴我祂在哪裡說過祂的本質是未被生出的? [4] 亞伯拉罕何時敬拜?難道不是當他相信的時候嗎?他何時相信?難道不是當他蒙召的時候嗎?在聖經的這段經文中,哪裡有任何證據表明亞伯拉罕理解了?門徒何時敬拜祂?難道不是當他們看到受造物服從祂的時候嗎?他們是從海和風對祂的順服中認出祂的神性的。因此,知識來自於作為,敬拜來自於知識。「你信我能做這事嗎?」 「主啊,我信!」 [5] 他就敬拜了祂。所以敬拜跟隨信心,信心則由能力所證實。但如果你說信徒也知道,他所知道的是從他所相信的;反之,他所相信的是從他所知道的。我們從神的能力中認識神。因此,我們相信那位被認識的,我們敬拜那位被相信的。
腳註
腳註
[1] 置於 376 年。 [2] 希伯來書十一 6。 [3] 約翰福音一 18。 [4] ἀγεννησία(agennēsia,未被生出)。參見《反歐諾米烏斯書》的導論,以及第 39 頁註釋。 [5] 參見馬太福音九 28。